来源:《天津社会科学》 作者: 刘少杰 已有0人评论 2017/4/16 9:20:27 加入收藏
感性意识、感性行为和感性秩序不仅是稳定的,而且其本身也具有能动性,这一点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社会结构中也有充分的表现。正像中原汉文化遭遇蒙、满文化冲击时表现出强大的融合外来文化的能力一样,今天中国传统文化也以同样强大的惯性融合了网络文化。梁漱溟、费孝通等人论述的伦理本位、差序格局、习惯熟悉、排斥陌生的本质特征在广阔的网络社会空间中也得到丰富多彩的表现。广大社会成员得心应手地把便捷的网络设置同具有浓厚传统色彩的各种交往方式结合起来,形成了更多的费孝通当年论述的水波纹似的网络圈子,亦即网络群体。区别不过在于费孝通论述的水波纹圈子是在场社会中的社会圈子,而网络社会中的圈子是超越了具体场所而进入缺场空间的社会圈子。虽然两种社会圈子存在空间不同,但它们的展开形式、生成基础和凝结纽带都是相同的。
同根据某种理性原则、制度构架建立起来的理性组织不同,网络群体是一种由广大社会成员自发联结而成的感性群体。大部分网民都同时参加了很多网络群体,有的网民甚至仅同学微信群就参加了四五个,小学同学群、初中同学群、高中同学群、大学同学群、研究生同学群,以及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而结成的学员群。名目繁多的网络群体,大多是以熟悉关系在先而利用网络交往建立起来的感性群体。通过QQ、微信和微博等网络设置建立起来的网络群体,没有组织制度,没有行动纲领,没有领导负责,但有群体边界、约定俗成和意见领袖。因此,不能简单地把网络群体都一概看成一盘散沙的乌合之众。
当然,通过互联网聚集起来的网络群体,有时也表现为瞬间快速生成,不久又烟消云散。例如高潮迭起的郭美美网络炫富事件(20),轰动全国的温州动车事故网络围观(21),坚持不懈的对陕西“表哥”杨达才的网络搜索(22),表现网络社会认同力量的什邡事件(23),等等,这些网络事件中都有数以百万计的网民积极参与,他们结成了十分活跃的网络群体。而这种大型网络事件中的网络群体,同上述QQ群、微信群、微博群不一样,前者是由大量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卷入的网络群体,而后者则是以原先就存在的熟悉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网络群体。前者没有边界,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短;后者边界清楚,规模较小,持续稳定。但二者无论有多少区别,他们都不是根据某种理性计划和制度原则建立起来的,都具有行动目标具体化、意见表达表象化和模仿从众等感性特点。
明确网络事件中群体聚集的感性特点,是正确认识网络群体事件发生与演化的前提。近些年关于网络群体事件特别是大型网络群体事件的研究,很多学者利用理性选择的方法原则进行分析、解释,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甚至流于形式而脱离实际。理性选择的方法原则,最基本的是通过量化计算和逻辑推论实现手段与目的的统一,以及实现效益的优化甚至最大化。这种被经济学构建出很多精致模型的理性选择,在逻辑形式上具有严密性,但其解释却难以符合实际。
很多学者也意识到用严格的理性选择模式去解释网络群体事件不太恰当,于是退而求其次,一些学者试图用“生活理性”、“生存理性”、“权益理性”等相对模糊的概念,去解释网络群体事件的生成根据和行动原则。这与运用理性选择进行的研究有很大不同。可以用韦伯关于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的界定来说明二者的区别。在计量经济学和量化社会学研究中,理性选择更多是指形式理性,即以数学计算、量化分析和逻辑推论等表现出来的理性形式或理性模式;而“生活理性”、“生存理性”和“权益理性”等是实质理性概念,强调的是具有明确利益要求或价值原则的合理性。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一些学者用实质理性概念去说明网络群体事件的理性选择,但这种理性选择同感性选择在形式上已经没有明确的区别。这里所论述的感性选择,是同形式理性相区别的选择行为,是由感性意识活动(感觉、知觉、表象)支配的选择行为,缺乏计算、分析和逻辑推论。一方面,从形式理性的角度看,感性意识、感性选择和感性群体都是缺乏理性形式的,实际上可以称之为非理性的。但这里需要辨析的是,非理性不一定是反理性的,非理性包括感性和本能,本能是反理性的,而感性则是可以作为理性基础并能上升到理性的意识与活动。另一方面,从实质理性的角度看,感性意识、感性选择和感性群体也具有自身的理性,但这种理性不是数学计算、量化分析和逻辑推论的形式理性,而是通过价值评价、道德规范和利益要求表现出来的实质理性。因此,当人们论述网络群体事件中的“生活理性”、“生存理性”和“权益理性”时,并不是从形式上说网络群体是理性化群体,而是在阐述其实质的合理性。并且,网络群体事件中被看作生活理性、生存理性和权益理性的那些现象,其表现形式或表达形式通常都处于缺乏计算、分析和推论的感性层面,因此,关于这些理性现象的论述,实质上也就是在论述网络群体事件的感性意识与感性选择。
总之,群体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和表现形式之一,如果网络社会的群体并非都是用数字计算和理性原则建构起来的,而是存在着大量的延续感性传统、展开感性行为、呈现感性秩序的感性群体,那么我们说网络社会具有感性化趋势也就有了不可否认的根据。
四、有待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笔者论述网络社会的感性化趋势,并非否认网络社会的理性化趋势。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与工业社会侧重追求或展开的理性化趋势不同,网络社会在感性化与理性化两种趋势上同时扩展了自己的存在空间。这是网络社会同工业社会不同的一个显著特点,应当明确地认识这两种背道而驰却又相互勾连的发展趋势,以避免陷入对网络社会这个人类社会新形态的片面性认识。
网络社会大规模地扩展了工业社会展开的空间,这是一种多种层面和多种维度的扩展,感性化趋势和理性化趋势不过是众多扩展层面和扩展维度中的两个基本方面。时下很多学者论述了网络社会的理性化趋势,并以数字技术和大数据为基础构建分析模型,甚至建立了对社会生活进行全面计算的新学科。事实上,社会生活有些内容确实是可以计算的,但同时还有大量内容是不可计算的。面对不可计算的社会现象,应当对之进行感性分析,特别是对网络社会的感性化趋势,应当符合实际地作出理论概括,而不是简单地套用理性模式。
网络社会的感性化趋势与理性化趋势同时并存,这种矛盾关系将长期存在并持续发展,其引起的直接变化是社会生活的复杂程度空前提高。形式理性的分析是从逻辑、程序和模式上简化事物的复杂性,努力给出一个可以普遍化的解释。但在网络社会中的感性化趋势不可阻挡地延展下去的新形势下,仅凭形式理性的分析方式去研究网络社会的发展变迁,必然会捉襟见肘。因此,应当积极探寻感性分析与理性分析的综合,以克服理性分析的简单化和片面性。
中国是一个经由几千年的感性教化形成了稳定传统的社会,人们在长期文化积淀中形成的具有突出感性特征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当下它不仅面临各种新文化特别是网络文化的影响和冲击,而且还以其强大的惯性维持自身,并吸收、利用、融合新文化和网络文化。因此,在中国研究网络社会的发展和演化,要格外重视感性的传统文化,特别是重视感性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层而稳定的作用。
注释:
①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
②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第Ⅺ页。
③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第Ⅹ页。
④《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91~93页。
⑤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35页。
⑥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第156页。
⑦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⑧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第40页。
⑨《互联网三论之三:全世界陌生人,联合起来》,澎湃新闻网,2014年11月19日。
⑩殷冬水:《中国民主前景海外研究述评》,《国外理论动态》2011年第5期。
(11)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2009年版,第7、98~100页。
(12)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13)金观涛:《在历史的表象背后——对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的探索》,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页。
(14)刘少杰:《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实质与缺失》,《学习与探索》2014年第9期。
(15)刘少杰:《中国市场交易秩序的社会基础——兼评中国社会是陌生社会还是熟悉社会》,《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2期。
(16)马尔库塞等:《现代美学析疑》,绿原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53页。
(17)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页。
(18)布迪厄:《实践感》,蒋梓骅等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103页。
(19)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第21~22页。
(20)刘少杰主编:《中国网络社会研究报告(2011-201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4~65页。
(21)刘少杰主编:《中国网络社会研究报告(2011-2012)》,第66~91页。
(22)刘少杰主编:《中国网络社会研究报告(2011-2012)》,第159~177页。
(23)刘少杰主编:《中国网络社会研究报告(201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74~200页。
作者简介:
刘少杰,1953年生于安徽省含山县,1985年考入吉林大学哲学研究生班,获硕士学位后于1989年考取吉林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在高清海先生指导下 于1993年完成题为《理解的追寻——实践理解论引论》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获哲学博士学位。1987年研究生班毕业留吉林大学哲学系任教,先后在吉林大 学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学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5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现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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