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教育 作者: 李帆 钱丽欣 邢星 宋佳欣 已有0人评论 2023/3/16 21:38:12 加入收藏
三、以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为抓手加强党对基础教育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明确推行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实施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
2022年,教育系统深入理解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教育事业的强大动力,推动基础教育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为加强党对基础教育的全面领导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九个坚持”的首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高度重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2016年,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个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的指导性文件。文件明确中小学党的工作隶属县级教育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要求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在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院长、所长)负责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对这些问题,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进行系统梳理,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位,把党的建设落到实处。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期中小学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改革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是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教育部党组、中央组织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在调研起草文稿的基础上,先后征求各省(区、市)党委组织、教育工作部门和部分中小学校的意见。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强调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2022年1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意见》,明晰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党政协调工作机制,这是加强党对基础教育全面领导的重大改革。教育部加强工作部署推动,通过视频调度、全面调研等形式指导各地加强文件宣传解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遴选一批地方贯彻落实的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了一批改革经验和典型做法。
(二)准确把握《意见》内涵
《意见》由五个部分组成,共15条,明确提出中小学校党组织职责10项、校长职责10项;提出了健全党组织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政协调运行机制等“三个制度机制”,对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执行监督,党政班子工作运行、沟通协调等提出明确要求。提出强化岗位设置、人员选配、组织建设、条件保障等“四项基础保障”。要求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意见》还对适用范围、文件衔接、人员调整、年度报告、稳慎推进等提出清晰的实施要求。
《意见》的印发,对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将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二是将有效完善中小学校内部治理,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质量和水平。三是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强化党建引领基础教育改革,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这一中小学校工作的生命线牢牢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四是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三)明确“施工图”和“任务书”
为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在教育部的有力指导下,各地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统筹推动实施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
强化制度牵引,迅速制定落实策略。《意见》出台后,各省市认真对标对表,研制出台实施意见。按照“确立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明确重点任务、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强化组织保障”的思路,明确了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施工图”和“任务书”,厘清了抓落实的思路、线索、内容,以完善的制度体系设计确保各项措施任务扎实落地。
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工作重点任务。为准确把握改革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各省市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符合各地基础教育规律特点的改革方案,着力抓好重点任务落地。主要包括:健全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明确学校党组织领导什么、书记和校长负责什么等基本问题,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协调运行机制,建立党组织领导改革发展、“三重一大”等重要工作机制;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加强学校党组织班子建设,推动班子整体优化,健全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和联系业务制度,加强对班子成员考核监督等;落实机构编制和相关待遇保障措施,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拓展党务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发挥考核奖励和绩效工资激励作用等。
加强机制创新,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各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教育、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保障、发改等部门切实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极大推动了试点改革有力有序进行。遵循“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原则,加强阶段攻坚和持续用力,平稳有序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将体制机制改革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和对领导班子与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确保《意见》部署要求全面落地。
四、以人民为中心构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这一重要论述被三次写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2022年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人民至上》,强调要不断造福人民,“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2022年,教育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思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回应人民对美好教育的期盼。
(一)面向“十四五”部署实施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
2022年,教育部以落实“十四五”重大行动计划为重点,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各省份基本都出台了学前教育、县域高中、特殊教育“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
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有关情况时明确,十-四五”期,字亚的教育公共服务。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大力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质量。
2月,教育部召开“十四五”国家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实施部署工作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准确把握“三段一类”教育的不同阶段性发展需求,推动基础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缩小县域内城乡办学质量差距,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运行机制,实施基础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补齐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有效保障教师待遇。大力促进县域高中整体提升。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省级招生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坚决遏制县中优质生源流失,大力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大力促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推动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医教、康教和科教融合,创设融合教育环境,做到“应随尽随、应融尽融”。在教育部的部署与推动下,“三段一类”教育在2022年取得新进展。
学前教育迈向“幼有优育”新阶段。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中央财政投入230亿元,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2022年教育部指导各省份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入园需求预测,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水平和科学保教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2月,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推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义务教育迈向“优质均衡”新起点。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旗)名单的决定》,公布共94个县正式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至此,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收官,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895个县都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这是继全面实现“两基”后,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2021年底,教育部启动开展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明确了创建的基本任务和攻坚清单。2022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旗)名单的通知》,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135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 (市、区、旗)率先攻坚,鼓励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正在制订《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拟将学校建设标准化、城乡教育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学生关爱制度化作为重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聚焦学校办学质量,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评价指南》把“将办学理念和特色发展目标融入学校管理、课程建设、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努力办出学校特色”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并特别强调“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这有利于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能够理性选择适合自身成长发展的高中学校,从而缓解义务教育学生升学压力,减轻过重课业负担。
为落实《“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实施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的通知》,组织48所部属高校和相关专业教育机构,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2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托管帮扶115所县中,促进提升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并推动各省(区、市)认真组织开展地方高校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和市域内城区优质学校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带动各省份托管帮扶1635所县中,力争使每一个教育基础薄弱县都有1所县中得到帮扶,全面提高我国县中办学水平。同时,指导各省份制订《“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县中托管帮扶工程;严格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特殊教育突出“适宜融合发展”。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要“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为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育部指导各省份制订头他力荣,拉心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发展,持续做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的融合,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督促各地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运转;落实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2年免费教育;中央财政安排特殊教育补助资金5亿元,引导各地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中心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不断健全特殊教育普惠保障机制。
(二)聚焦短板弱项统筹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党和国家高度关注乡村教育。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要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印发,要求“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其中包括“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等。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针对“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部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要求,提出“农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具体包括: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支持20万人口以上的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每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资源应用等。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多个文件,对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共同富裕提出要求。5月,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在“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增进县城民生福祉”部分,要求“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在“推进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部分,要求“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包括“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等。12月,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其中包括“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社会保障等服务水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2022年,教育系统持续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对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和落实推进。9月,教育部召开2022年教育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高质量的乡村教育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办好以学生为本、因地制宜的乡村教育,优化布局、守住底线、提升质量、强化保障”“要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作用,把数字化作为创新乡村教育的有效手段,形成实用管用的课程体系,探索适应乡村学校的数字化教学模式”。
2022年,教育系统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精准分类施策、构建较为完善的乡村教育体系,聚焦关键领域、筑牢乡村教育保障基础,发挥教育优势、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11月,教育部会同多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达3.5亿人次,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2022年,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对2012年以来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监测地区学龄中小学生各年龄段男女生的平均身高和体重水平逐年升高。2022年底,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开展了乡村教育大调研,研究提出进一步办好乡村义务教育的思路和举措。
(三)坚持人民立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从民生上抓教育,解决新时代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2022年,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学生校外培训、身心健康、招生入学等,教育部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进一步规范学科类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针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教育部在4—6月开展“回头看"工作,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压减和重新登记为非营利性的所有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系统查找问题并坚决进行整改。结合暑期工作安排,7月25日至8月5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组建11个联合工作组,分赴北京、河北、山西等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研指导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工作,聚焦校外培训机构较多的省会城市和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重点城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122个县(区、市)开展实地考察,将明查暗访发现的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问题线索全部转交各地逐―核查处理。配合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开展线上违规培训专项查处,保障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针对一些地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不断变种,预防、发现和查处工作机制不健全,协同治理合力不够等问题,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重点防治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并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将快速有效核查处置校外培训投诉举报作为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抓手,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等渠道转来的退费难、隐形变异培训等问题线索,督促指导各地全部完成核查处置。
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1月,教育部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会议要求,“各地要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内容”“坚决防范打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旗号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对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通报,形成震慑,提升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和安全感”。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资质、提升培训质量、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等提出明确要求。6月,教育部特上海、 w东省、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重庆市铜梁区等6地深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印发成文进行推广,为全国其他地区的治理工作提供思路和借鉴。12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重点针对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价格违法违规、退费难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重点城市对11个具体项目持续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初步建立起价格监测体系,及时了解价格变化,加强市场研判,非学科类培训监测项目价格总体平稳。
充分发挥监督执法的力量,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力度。2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意见》,这是第一次就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定专门文件。《意见》明确,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市场监管、网信、公安、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直接回应了过去认为教育部门没有执法权,不能执法、不敢执法;机构队伍不健全,没有机构、没有力量;能力水平不匹配,不懂执法、不会执法等问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队伍逐渐壮大。教育部公布全国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聘任名单,共100人入选,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实行三年一期,一期一聘,这意味着这支力量将源源不断壮大。11月,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
呵护学生身心健康。2022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等,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22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部门职责及工作重点、完成期限。7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遴选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的通知》,部署遴选和建设首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面对持续变异的病毒和不断变化的疫情防控形势,教育工作视频调度会议,4月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 11月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因时因势、动态精准调整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3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从源头减轻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负担,斩断竞赛与培训挂钩的利益链。9月,公布了未来三年的44项竞赛活动白名单,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优化了竞赛结构,更好体现了“五育”并举的育人导向。11月,对“奥林匹克英语大赛”“希望数学”“JEA China”等违规竞赛进行查处,并公开进行通报,引导广大家长学生自觉抵制违规竞赛。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3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要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要求有序规范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和省属(省级示范)、市属(市级示范)普通高中、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同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级或省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通知》进一步提高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了公平入学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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