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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教育思想与学校发展研究所章程

来源:创新教育研究院 作者: 未知 已有0人评论  2016/4/1 11:46:05  加入收藏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孔子教育思想与学校发展研究所”是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所属的研究项目,全称为“孔子教育思想与学校发展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

  第二条  孔子被誉为世界十大思想家之首,他的教育思想影响中国几千年,至今仍有巨大的教育价值。孔子育思想中“有教无类”的价值追求、“仁者爱人”的教育情怀、“文质彬彬”的人格理想、“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教学方法、“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教师风范等,对指导今天的教育变革仍具有现实意义。传承孔子教育思想,创新当代教育促进学校发展,是研究所的历史使命。

  第三条 “研究所”的宗旨:以“办一所体现孔子教育思想的学校”为总目标,以传承孔子教育思想,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任务,创新学校发展,将孔子教育思想应用到现代教育,构建既具有传统文化底蕴,又具现代教育特色的新型学校发展体系,建设更具中国味的学校,为山东乃至全国基础教育改革提供经验支持。

  第三条  “研究所”成员采取“众筹”方式加入,既面向区域,又面向学校及教师个人,自愿申请;

  第四条  “研究所”为民间组织,不收取管理费。凡承办“研究所”活动的单位,经研究院批准,按照以会养会的原则组织举办活动。

  第五条  “研究所”建设目标:将在学校文化、班队建设、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和教育资源等方面展开系统化研究。既做研究,又做推广;点上研究,面上推广,点面结合。

  第六条  本研究所与各地市区县教科研部门建立合作关系,研究所的课题争取纳入地方教科研部门课题立项。研究方法:借鉴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案例研究、行动研究。

  第七条  “研究所”在济宁学院第二附小设立秘书处,为便于协作交流,分区域设立联系人,秘书处负责会务安排、人员组织、材料收集、文件起草等研究所日常事物。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研究所”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共享“孔子教育思想与学校发展研究所”相关资源,包括共享“创新教育”研究已有研究成果等;

  (二)共享人才资源,包括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专家资源、名师资源、名校资源等;

  (三)共享成果发布平台,包括研究院的官方网站“中国创新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刊物等。

  第九条  “研究所”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研究所”成员提供各自的学校改革经验和资源;

  (二)支持开展不同层次联盟的合作研究,提倡利用协作的方式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支持“研究所”成员单位形成的重大研究成果的及时发布。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研究所”设立所长、副所长、研究员、秘书长等管理和研究职位,拟定人选报创新研究院批准后,开展工作。有岗位变动需向研究院提交说明。

  第十一条  “研究所”由三支队伍、三个联盟组成,开展六个主题活动。

  三支队伍:顾问、研究员、自愿者;“研究所”以中国孔子基金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学研究中心、孔子研究院、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学院为学术支持单位。聘请部分孔子研究专家为顾问;“研究所”邀请有教育情怀,认同研究价值,有一定影响力的校长、教研员、教师为研究员。招募具有一定专业才能,有自愿服务精神的人员为自愿者,为研究所提供日常服务。

  三个联盟:校长联盟、教师联盟、班级联盟;成立有一定特色,积累起一定经验的学校构建起学校发展联盟。与孔子学堂相结合,组建“校长联盟”“儒雅教师联盟”;“班级联盟”。

  六个主题活动:孔子教育思想与学校文化、孔子教育思想与班级建设、孔子教育思想与课程改革、孔子教育思想与教师队伍、孔子教育思想与学校管理、孔子教育思想与办学资源。六个主题活动,实行纵向深入开展专题研讨,设立专题课题研究主题。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研究所”每学期召开一次顾问、研究员、自愿者工作会议,研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活动实施方案,讨论协商研究所重大事项。每年举办两次会议:一次课题研讨会,重点做好课题的评审,过程性资料的管理,研究性经验的交流;一次成果展示、推广、发布会,研究成果和推广案例将在“中国创新教育网”、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同时,在研究所期刊《菁莪园》上刊登,择优推荐发表在《济宁教育》、《中国创新教育》等刊物上。

  第十三条  每年确定一至两项重点研究项目。每学年开展1-2次活动。由秘书处负责策划、召集。召集的会议主题与时间需提前报“研究所”并上报教育创新研究院。

  第十四条  “研究所” 按照孔子教育思想主旨精神,重点在仁爱精神、传统文化传承,儒雅教师、和谐校园、君子学生等方面系统构建课题体系。实行项目认领,课题带动,分散研究,成果推广,边研究边推广,形成创新教育的集群和辐射效应,带动更多学校共同发展。构建一个研究团队,学术团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研究所成员单位负责人协商确定。      

                  

            孔子教育思想与学校发展研究所

                                2016年 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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