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手机版 关注微信
您现在位置:中国创新教育网 >> 资源共享 >> 小学教育 >> 浏览文章

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名师工作室发展联盟”章程 (讨论稿)

来源:创新教育研究院 作者: 未知 已有0人评论  2016/3/29 21:52:38  加入收藏

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名师工作室发展联盟”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由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倡议发起并牵头成立,全称为“名师工作室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以名师工作室建设带动教师专业化成长和发展的组织。

  第二条  “联盟”愿景是:研究·共享·辐射·成长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发展联盟”实行会员制。成员自愿加入,双向选择。会员由齐鲁名师、省特级教师、省创新人物等自愿报名参加,由所在单位同意,申请“联盟”审批,成为“联盟”首席专家教师,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四条  “联盟”为民间组织,不收取会员费。凡承办“联盟”培训活动的单位,经研究院批准,按照以会养会的原则组织举办活动。

  第五条  “联盟”建设目标:

  (一)整合我省已有的各级各类名师资源,搭建名师工作交流平台,提炼名师教育思想,激励名师向更高层次发展,培养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名师群体。

  (二)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教师间相互合作为方式,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培训活动为依托,以课堂教学为重点,以合作共赢为原则,以专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探索名师的培养、鉴定和考核的方法、途径和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联盟”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承办“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对“联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共享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学术研究成果和优质资源,包括共享“创新教育”研究已有研究成果等;共享成果发布平台,包括研究院的官方网站“中国创新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刊物等。

  (三)接受“联盟”对团队、区域的教师专业化成长提供的信息咨询、活动帮扶、科研指导、管理评价等各项帮助,推广自身的学术成果。

  第七条   “联盟”会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维护“山东省名师工作室发展联盟”的声誉。

  (二)有志于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具有团队精神和热心为大家服务的精神,参与“联盟”的教师培训工作。

  (三)发挥名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专题讲座、工作研讨、备课指导、课堂观摩、经验交流、案例研讨、课题研究及论坛沙龙等形式,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

  (三)参与“联盟”资源平台的建设,要及时通过各种网络形式发布工作动态、成员论文、专题研究、课例设计、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成员公布电子邮箱、微信、QQ群等方式,确保交流效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全体会员组成“联盟”理事会,设理事、常务理事和理事长;理事会每学期召开1次全体会议,制定、研究、规划“联盟”的各项活动,主要商讨重大决策或重大会议等。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  理事长由创新教育研究院提名并研究决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时间一般为三年,优秀的可连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任命;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组成理事长办公会,定开召开会议,负责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负责对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学术指导。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十条  积极开展为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和建设,充分发挥“联盟”的协调功能,搭建山东省名师工作研究的资源平与交流平台,组织提炼、筛选、宣传、推广各会员的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研究和探讨教育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优质资源由成员共建共享,并对优质资源进行推广。

  第十一条  强化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联盟”设学段、学科的首席专家教师,每年开展1次学科、学段的专题培训或研讨活动,“联盟”积极提供业务指导、专家咨询,促进全省教师在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全面提升。

  第十二条  组织、指导会员向有关部门申请教育教学、名师管理、教师等研究课题,促进研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当地中小学教育实际开展名师工作专题研究,为当地教育提供科研支持与服务。

  第十三条  对发展良好的教师专业成长团队和学校管理团队进行“名师工作室”的命名授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山东省名师工作室发展联盟。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0
0
关键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中国创新教育网 版权所有:站内信息除转载外均为中国创新教育网版权所有,转载或摘录须获得本网站许可。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大街8081号    鲁ICP备19030718号     鲁公网安备 37070502000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