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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教育:以人为中心的教育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作者: 张志勇 已有0人评论  2016/4/1 14:11:58  加入收藏

——对烟台差异教育研究20年探索的认识与思考

  一、20年研究说明了什么

  回顾烟台差异教育研究走过的20年历程,充分体现了烟台人的教育自觉,这种教育自觉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领导者的教育自觉。什么是教育自觉?一句话,就是从内心深处尊重教育的专业性。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需要一种情怀。“情怀”这两个字,既有温度,又有深度。“温度”就是对教育的热爱与尊重,“深度”就是对教育规律、教育科学的坚守。这一切,最终都体现为对学生的尊重,对学生内在发展需求的满足。烟台差异教育研究之所以能坚持20年之久,并继续呈现出深化研究的良好势头,不能不说,与烟台市历任教育局长的理解、支持分不开。而这种理解和支持,则源于他们的教育专业自觉。

  二是研究者的教育自觉。探索教育规律是教育科学工作者终生的事业,不能仅靠三五年的热情,需要专注、执着与耐心。今天,我们不缺少对教育研究感兴趣的人,缺少的是对教育研究一辈子感兴趣,一辈子研究一件事的人。烟台差异教育研究者们对教育研究执着和韧劲,是尤其令人敬佩的。

  三是实践者的教育自觉。烟台差异教育研究之所以坚持这么长时间,最根本的,是这个项目的研究者,以自己的教育情怀和教育自觉,唤醒了参与这项课题研究的校长和广大教师的教育自觉。而校长和实验教师教育专业精神的觉醒,又为这项研究注入了持久的生命活力,让我们看到了烟台教育更加美好的光明前景。

  二、20年研究坚持了什么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历史演进过程,或许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一是以教为中心的阶段。这里的“以教为中心”,是指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突出表现为传统教育的“三中心”,这就是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以教为中心”的思想源于前苏联的凯洛夫教育学,对中国教育影响深远,有些地方的教育教学至今仍然没有走出这一窠臼。二是以学为中心的阶段。这里的“以学为中心”,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日益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情,要求尊重学生,主张“因学定教”、“先学后教”等。这个阶段发轫于顾明远先生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思想。三是以人为中心的阶段。这里的“以人为中心”,是指不但把学生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而且把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指向学生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材。无论是“以教为中心”,还是“以学为中心”,都是从教育教学活动主体的角度来认识教育教学活动本质的。而“以人为中心”则将对教育教学活动本质的认识,从主体认识论推向了目的认识论,它不仅把学生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作为成长中的人看待,而且把教育教学活动的一切归结为促进和完善学生的成长。从指导思想上讲,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十八大进一步提出了“立德树人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从改革实践的层面讲,“核心素养”、“学科核心素养”的概念,正从教育决策层面向实践层面转化,标志着“以人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新阶段,正向我们走来。“以人为中心”的核心,是把培养未来社会需要的人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突出表现在强调为未来社会的公民准备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这一核心素养。 

  我认为,烟台差异教育研究恰恰是沿着“以教为中心”、“以学为中心”的路径向着“以人为中心”逐步推进的。正因为如此,研究者们对“学生”、“因学定教”内涵的认识是不断深化、不断拓展的——从学情差异、情感差异,再到学生个性差异,从教材研究到课程研究、课程整合,由此逐步逼近了以人为中心的教育。这正是烟台20年差异教育研究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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